关于举办广西2018年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月活动柳州分会场启动仪式的通知
城中区、鱼峰区委宣传部,区法治建设(依法理区)办公室、司法局,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,市武警公安消防支队、市人防办、市审计局、南方电网柳州供电局、市无线电管理处、柳州市律师协会、市红十字会:
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、自治区司法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》(桂司通〔2018〕191号),12月4日,我市将做为广西2018年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月活动分会场,举行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
二、活动安排
(一)广西2018年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月活动柳州分会场启动仪式
1.主办单位: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、自治区人大办公厅、自治区司法厅、中共柳州市委员会、柳州市人民政府
2.承办单位:柳州市委宣传部、市人大办公室、市司法局、市法治建设办公室、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员会、城中区人民政府
3.时间:9:00至11:00
4.地点:市人民广场(五一路)
5.活动内容:(1)举行宪法宣誓仪式;(2)为宪法宣传志愿者代表授旗;(3)领导讲话;(4)开展法治宣传咨询和服务活动;(5)举行法治文艺演出和法治游园活动;(6)举行宪法公益宣传片、法治微电影展播和法治摄影图片展等。
4.参加单位:参加柳州分会场启动仪式、开展法治宣传咨询和服务活动的单位:市人大办、市委宣传部、市委组织部、市委政法委、市中院、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、市行政执法局、市工商局、市税务局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、市交通局、市卫计委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市农业局、市总工会、市林业局、市国资委、市安监局、市环保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国土局、市质监局、市住建委、市教育局、市民政局、市园林局、市公安消防支队、市妇联、团市委、市人防办、市审计局、市供电局、市无线电管理处、市红十字会,请以上各单位各组织10名工作人员列队参加活动仪式,安排4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宣传点的咨询和服务活动;市律师协会负责组织律师参加仪式及咨询活动;城中区参加活动的单位及人员由城中区组织。
(二)柳州市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之“民族曲艺唱宪法”活动
1.主办与协办:
(1)市委宣传部、市人大办公室、市司法局、市教育局、市法学会。
(2)承办单位:鱼峰区委宣传部、区人大办公室、区司法局、区教育局、区法学会。
2.时间:10:30至12:00
3.地点:市白云小学(鱼峰区白云花园21号)
4.活动内容:(1)举行民族曲艺唱宪法文艺活动;(2)宪法宣讲;(3)宪法知识有奖问答活动;(4)鱼峰区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咨询活动。
5.参加单位:主办单位、协办单位及鱼峰区有关部门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柳州分会场启动仪式现场,为各单位准备了宣传咨询服务点所需的雨棚、单位标识和桌凳(每个单位2张桌子、6张凳子,特殊情况需增加的单位,请联系法治建设办公室)。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咨询和服务活动所需要的宣传资料、宣传品、展板、饮用水等,由各单位自行准备,并于活动当天早上送达活动活动现场,并于8:40完成本单位服务点的布置。
(二)参加广场活动的单位需组织参加宣誓仪式的人员按时到达活动现场,8:40前完成签到并列队参加活动仪式。有统一制服的单位要着制服参加活动。没有制服的单位要着深色或显得庄重的服装参加活动。
(三)城中区法治建设办公室负责柳州分会场现场法治文艺演出、法治游园活动的组织。鱼峰区依法治区办负责组织白云小学宪法宣传咨询活动的组织。
(四)请承办单位、参与单位填写《柳州分会场启动仪式回执单》(见附表),于12月3日上午12:00前,传真至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联系电话:2824133、2829970(兼传真)
2018年11月30日